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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外语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实施细则时间:2021-08-2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细则。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校和教师把握学生成长规律,确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和评价观,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科学选才提供重要参考。有利于学生认识自我、评价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多样化健康发展。有利于社会和家庭形成正确的育人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方向性和指导性。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和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养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把握和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和成长需要,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优势,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2.坚持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要关注学生健康、多样发展,既重视学生全面发展,也反映学生个体的主要特点和突出表现;不仅面向全体学生,还要为每一个学生提出有针对性、适合其发展的具体建议,促进人人成才。 3.坚持真实客观和公正有效。要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客观真实。要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注重师生全员参与,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要坚持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聚焦可观察可评价的有效行为,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内容 根据我校学生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我校学生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 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集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内容、次数、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等。学校对于严重欺凌事件的欺凌者,将其表现记入综合素质评价个人档案。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等。重点是国家课程(必修和选修)的修习情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校本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重点是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完成情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经历及表现水平,考察积极的心理品质、良好的人际关系及应对困难、挫折及诱惑的表现等。安全素养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养成安全行为习惯,学习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基于学生对艺术课程的修习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在音乐、美术(手工艺)、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播音等方面表现出来的艺术素养和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主要包括学生生活技能、生产劳动、职业体验、军训、社会考察、勤工俭学、参观学习、研学旅行、设计制作和各种调查研究等的活动情况,以及养成的能力和形成的成果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次数、时间、成果等 。 四、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写实记录。写实记录是学生在思想品德发展、艺术素养提升、研究性学习、体育运动、科技创新实践、参与社会服务等方面活动的记录,包括对事件的客观记录、自己内心体验与感受以及活动形成的成果。一般是指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一般性活动不必记录。写实记录采取“谁记录,谁负责”的原则,材料须客观真实、有据可查。 (二)自我陈述。自我陈述是学生在对自己的成长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整理遴选的基础上撰写的,是对自我成长过程的总结梳理,是促进学生自我评价、自我教育和主动发展的过程。每到学期结束前,学生要对自己在过去一个学期的综合素质发展、兴趣发展、个性成长等方面的情况做综合陈述。自我陈述要突出个性特长,有重点地介绍自己在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用证据说话,有助于他人在较短时间客观全面地了解陈述者,并留下深刻印象,避免泛泛而谈。 (三)教师评语。教师评语是教师在全面了解学生个体成长的基础上,根据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分析学生发展的信息,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发展水平的个性化评价。教师要以发展的眼光反映学生的变化,突出正面引导,鼓励学生不断进步。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言之有据,揭示学生的个性特点。教师评语内容包括综述、个性特点描述和建议三方面。学期教师评语由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社团指导教师、学生发展指导教师等共同承担,具体由学校统筹安排;毕业评语反映学生高中阶段整体发展情况,由班主任填写。 五、评价程序 (一)写实记录与信息录入。学生在教师、家长指导下,随时在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称信息平台)录入个人综合素质成长各方面的真实记录。在学校审核确定前,学生可修改完善个人的写实记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组织的活动,采取“谁实施,谁记录”的方式,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或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参与情况统一录入信息平台。 (二)整理遴选。每学期末,班主任及相关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补充完善有关佐证材料。用于招生使用的由学生填报的材料,须学生签字确认(或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确认)。 (三)公示确认。每学期末,学校对遴选出来的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写实记录材料在信息平台或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成长记录由学校审核确认;有异议的,由学校组织复核,无异议后再审核确认。写实记录材料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 (四)形成档案。 根据省教育厅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格式, 为每位学生建立规范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见附件)。 档案主要包括:(1)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2)学生自我陈述;(3)教师评语;(4)典型事实材料;(5)公示情况。 档案材料关键要突出重点,主要记录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如果出现填报项目没有具体表现或表现不突出的情况,内容可以空缺,避免面面俱到。 六、评价的使用 (一)作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指引。 教师要充分认识到综合素质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 促进学生多样化健康发展。 (二)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其报考普通高校电子档案内容之一,供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三)作为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内容。 |